军旅剧创作新收获******
一部军旅剧如何做到叙事和视觉同样精彩,多视角多维度还原军旅生活,对主创是个不小的挑战
《勇敢的翅膀》是一部以航空兵部队为题材的电视剧。在以写实手法再现航空兵生活的典型环境时,作品对“军魂”进行开掘、诠释,紧紧围绕飞行员的成长,展现了当代青年军人淬火成钢的历程。
《勇敢的翅膀》在题材选择、人物设定、故事讲述、画面呈现等方面都令人耳目一新,可以说是军旅剧创作的新收获。
军事题材影视要着力表现英武和阳刚之美。这也是军旅剧创作的优势。《勇敢的翅膀》刻画了一组航空兵形象。在丰雷机组中,老机长丰雷、改型机长秦朗以及其他几位分司领航、通信、武控等战斗任务的战斗员,都热爱空军、热爱飞行,将军人的使命和担当看得很重。
丰雷和秦朗这一对“严师父”和“犟徒弟”,看似相逆而行,实则相向而行,这一矛盾主线的设定,是剧集的一个突出亮点。丰雷飞行技术过硬,荣获过两次“金飞镖”奖,心理素质强大,善于指挥、敢于管理。为了建设强大的航空兵队伍,他甘愿由副团长改任教员,将所有精力放在培养年轻一代飞行员身上。秦朗不是一夜之间由落后兵成长为英雄的。论对空军的热爱,论飞行知识和技术,秦朗各方面都是个“优等生”。但他有些自傲,优秀飞行员应有的心理素质不够。丰雷看在眼里,决心将秦朗从璞石雕琢成玉。
丰雷对秦朗爱之深、责之切。剧集以层层剥笋般的叙事,清晰呈现了丰雷帮助秦朗“过三道坎”。其一,在一次飞行训练中,心高气盛的秦朗其他飞行动作都做得很好,却犯下了起落架没有放实的低级错误,被取消改机型的培训,分流到“功勋团”——一个老机型团。失去了参加飞机改装的机会,秦朗一度消沉。此时,为他承担责任的副团长丰雷也到功勋团当了教员。丰雷带秦朗完成几次飞行,使秦朗过了不愿到“功勋团”的关。其二,秦朗在一次飞行突发事件中不能冷静处理,丰雷找航医询问怎样帮助秦朗克服心理障碍,以避免被停飞。其三,在秦朗救了空军老前辈,却被误判为撞人,被停飞时又是丰雷基于对秦朗的信任,和上级机关协同调查,为秦朗正了名。秦朗在师父严与爱的训练下成长。合作反恐的实战中,飞机被敌人导弹击中时,秦朗能冷静处理、安全迫降,丰雷机组立功。
作为一部青春热血的军旅剧,该剧融合呈现了励志、成长、偶像等元素。秦朗一代青年飞行员的成长历程,被正确诠释为由个人技术、个人素质向集体英雄主义的升华。丰雷在训练中,不仅向机组年轻飞行员传授技术和经验,更教育他们协同配合,追求一种集体才能形成的战斗力。剧中最后一次飞行,秦朗向在身旁的师父求问数据,丰雷答:“现在你是机长,你是机组的灵魂,你下命令。”丰雷经常对机组飞行员说的一句话堪称金句:“记住,一旦做了飞行员,你就有了两条命,一条是自己的生命,一条就是使命。国家的使命,人民的使命。”剧集主题在这里得到了升华。
《勇敢的翅膀》塑造热血军人形象时十分注重全视角、立体化叙写。他们每一次飞行都牵动着亲人的心。丰雷结婚十二年,在机场的时间多于陪伴妻子儿子;吴汉和妻子结婚后一直没有时间举办婚礼,新婚妻子王晓琳来队探望,小两口还没来得及说句体贴话,机场就来电话让吴汉回去开会;耿建设和追求他的女同学彭馨正要去散步,一看回营的时间已到,只好匆匆告别。机场上一旦响起警笛声,家属们最敏感、最揪心。剧中饱满的师徒情、战友情、亲人情,打动了观众。
剧集将航空兵部队敢于空中拼刺刀的精神融入与众不同的军营生活。画面上,或旭日初升,或晚霞满天,或夜色深沉,战机隆隆掠过,十分壮观。机舱内的实景拍得一丝不苟,战斗员的口令、操作准确到位。每次飞行后的讲评、复盘,提供的军事术语达到了教科书般准确。实景拍摄的飞行员一日活动,充分展示出军令条令之严,军容军姿之美。一部军旅剧如何做到叙事和视觉同样精彩,多视角多维度还原军旅生活,对主创是个不小的挑战。《勇敢的翅膀》跨越了这道门槛。
(作者范咏戈为《文艺报》原总编辑)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