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署春节前后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确保群众平安过节******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记者熊丰)记者18日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日前召开会议,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春节前后维护安全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意义重大。公安部要求,要增强政治敏锐性,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各类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要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进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相关措施有序实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疫、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重点场所安保工作,持续优化口岸边境疫情防控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公安部要求,要密切关注各类矛盾问题,特别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家庭、邻里、婚恋、劳资等矛盾纠纷,抓好排查调处化解,严防引发重大案事件。要准确把握当前治安规律特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打击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一些违法犯罪多发势头。要加大社会面警力投入,保持高等级防控勤务,加强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巡防巡控,确保社会面平稳有序。要严密危爆物品管控,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引导群众合规燃放、文明燃放。要落实道路交通管理和铁路、民航、港航、地铁、公交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旅游景区治安管理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监管,督促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